Ⅰ 主控项目
4.7.1 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筒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7.2 封板、锥头、套筒外观不得有裂纹、过烧及氧化皮。
检查数量:每种抽查5%,且不应少于10只。
检验方法:用放大镜观察检查和表面探伤。
条文说明
4.7.1、4.7.2 本节将螺栓球节点钢网架中的封板、锥头、套筒视为产品,在进场时所进行的验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