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teel structures
GB 50205-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行日期:2002 年 3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11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05-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2.1、4.3.1、4.4.1、5.2.2、5.2.4、6.3.1、8.3.1、10.3.4、11.3.5、12.3.4、14.2.2、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95 和《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1-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二年一月十日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95和《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 50221-95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方针,以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为基础,进行全面修改,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5章,包括总则、术语、符号、基本规定、原材料及成品进场、焊接工程、紧固件连接工程、钢零件及钢部件加工工程、钢构件组装工程、钢构件预拼装工程、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压型金属板工程、钢结构涂装工程、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9个附录。
将钢结构工程原则上分成10个分项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原材料及成品进场”虽不是分项工程,但将其单独列章是为了强调和强化原材料及成品进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钢结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独列章是为了更好地便于质量验收工作的操作。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
参编单位:武钢金属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
北京市远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三局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诸城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
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侯兆欣 何奋韬 于之绰 王文涛 何乔生
贺贤娟 路克宽 刘景凤 史 进 鲍 广
陈国津 尹敏达 马乃广 李海峰 钱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