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变更通知单;
2 各装置组件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3 装置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4.0.2 贮存装置的安装应固定牢固,并应符合设计要求;贮存装置的机械应急操作部位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
4.0.3 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时,宜采用机械切割,边缘应打磨;螺纹不得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
2 拉索套管在切割后应进行钝化处理;
3 管道连接前应检查内腔,确保无异物;
4 管道应牢固固定,支、吊架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4.0.4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空气吹扫,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强度试验宜采用清水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灭火剂贮存容器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稳压5min应无泄漏,目测管道无变形;
2 空气吹扫应在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空气吹扫流速不宜小于20m/s,吹扫压力不应超过1.2MPa;空气吹扫过程中,当目测排气无尘渣等杂物时,应在排气口设置贴白布或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应无铁锈、尘土及其他杂物;
3 试压和空气吹扫合格后,应按本规程附录A填写管道试压和吹扫记录。
4.0.5 喷嘴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喷嘴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2 喷嘴安装时,应按设计要求核对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喷孔方位,并应防止密封填料等杂物进入喷嘴内部。
4.0.6 感温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感温器的安装应便于检查和清洗,感温器与保护对象之间不应有遮挡物;
2 感温器应固定牢固。电启动感温器的导线连接应可靠压接或焊接,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易熔合金等机械启动感温器的拉索与感温连接机构应可靠压接;
3 安装在烹饪设备上部的感温器,应固定在排烟罩上;安装在排烟管道内的感温器,宜固定在排烟管进壁或排烟管道外墙上,感温器的热感应部位应伸入排烟管道内。
4.0.7 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动操作装置应安装在出口通道上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其中心位置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并应牢固固定;
2 采用电启动的手动操作装置,导线连接应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3 采用机械启动的手动操作装置,启动拉手应设置在专用的保护罩内,拉索套管和拉手应固定牢靠。
4.0.8 控制装置的安装及其布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不得安装;
2 控制装置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导管作为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控制装置的接线盒,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 控制装置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标志。
条文说明
4 施工
4.0.1 本条规定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资料。这些技术资料是施工时的主要技术依据。另外,施工前应确认并修整现场条件,核对产品装箱单,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设计图纸如有变动,应出具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文件后方可施工。
4.0.2 贮存装置在释放灭火剂时会受到冲击而发生振动、摇晃等,因此,在安装时应将贮存装置固定牢靠。
4.0.3 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第5.5.1条制定。为防止异物进入管网堵塞喷嘴,规定管道连接前应检查内腔,确保无异物。第4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装置在喷放时有冲击、振动和摇晃,规定管道应该用支、吊架进行固定。
4.0.4 为了保证施工和安装质量,本条规定了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吹扫,防止装置投入使用后发生堵塞。管道强度试验是对装置管道整体结构、接口、承载管架等进行的一种超负荷考验。
需要说明的是,条文中对于试验压力的取值,对于贮压式装置,灭火剂贮存容器设计工作压力指的是减压阀后的工作压力。
4.0.5 本条对喷嘴的安装要求。目的是为了保护喷嘴,防止异物堵塞,影响灭火剂喷放效果。管道施工过程中,由于冲洗不净或冲洗管道时杂物进入已安装喷嘴的管件部位,容易造成喷嘴被堵塞。为防止上述情况发生,喷嘴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4.0.6 本条规定了感温器的安装要求。感温器安装应固定牢固,否则会发生脱落现象,影响使用。焊接时应采用无腐蚀的助焊剂,否则接头处可能会腐蚀脱开或增加线路电阻,影响正常报警。
4.0.7 本条规定了手动操作装置的安装要求。手动操作装置应安装在便于操作、远离油烟的位置,并应有明显的标志,使操作者能一目了然。
5.1.1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调试应在装置组件安装完毕,并宜在联动设备调试完成后进行。
5.1.2 调试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本规程第4.0.1条所规定的技术资料;
2 本规程附录A规定的记录表;
3 调试必需的其他资料。
5.1.3 调试人员应由熟悉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原理、性能和操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调试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调试程序。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预定的调试程序进行。
5.1.4 调试前,应检查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规格、型号以及施工质量,合格后方可调试。
5.1.5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调试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进行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放试验和主、备用电源切换试验;调试合格后应将装置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条文说明
5.1 调试
5.1.1 本条规定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调试的前提条件以及与装置有关的设备调试的前后顺序。施工与调试有可能不是同一个单位,即使同一个单位也有可能是不同的专业人员,因此,明确调试前后顺序有利于协调工作,保证调试顺利进行。
5.1.2 本条规定了调试前应具备的技术资料。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调试是保证该装置能否正常工作的重要步骤。完成该项工作的重要条件是调试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完整。这样才能使调试人员确认所采用的材料、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质量如何等,以便于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保证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5.1.3 本条规定了参加调试人员的资格和调试应遵守的原则。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调试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非常强的工作,因此要求调试负责人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即调试人员应熟悉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原理、性能和操作,以避免调试时发生不应有的事故。另外,还要做好调试人员的组织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并应按照预先确定的调试程序进行,这也是保证调试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5.1.4 本条规定了调试前应对施工完毕的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并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以保证装置的调试顺利进行。
主要是检查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外观等,合格后方可进行调试。
5.1.5 本条规定了厨房设备灭火装置调试的内容,其目的是保证该装置能起到预期作用。模拟启动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测控制装置的动作正确性和可靠性。模拟喷放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测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动作可靠性和管道连接的正确性。模拟主、备用电源切换试验的目的在于检查备用电源和操作装置连接的正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