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 10
C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6668—2010
代替 GB 16668—1996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 and components
2010-09-26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第5章、第6章和第8章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内容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16668—1996《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 1666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范围(见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删除引用标准GB 795—1989,GB 796—1989,GB 4351—1984、 GB 12241—1989,GB 12242—1989,GB 1353—1993,GN 11 —1982(见第 2 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条目(见第3章);
——修改了干粉灭火系统的分类(见第4章);
——删除了规格内容(1996版的5. 1);
——修改了型号编制方法(1996版的5.2.本版的5.1);
——增加了干粉炮的要求(见第6章);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8章);
——增加了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2)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胜捷消防实业集团、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美国安素公司北京代表处、昆明泰康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海斌、刘连喜、宋旭东、王舒艳、李习民、高云升、盛彦锋、高振锡、裴丽萍、伍建许、张兆宪、秦玉旺、云宏、林向芳。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6668—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