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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 发布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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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1  配线子系统缆线宜采用在吊顶、墙体内穿管或设置金属密封线槽及开放式(电缆桥架,吊挂环等)敷设,当缆线在地面布放时,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地板下线槽、网络地板、高架(活动)地板布线等安装方式。
    6.5.2  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穿过楼板时宜采用电缆竖井方式。也可采用电缆孔、管槽的方式,电缆竖井的位置应上、下对齐。
    6.5.3  建筑群之间的缆线宜采用地下管道或电缆沟敷设方式,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6.5.4  缆线应远离高温和电磁干扰的场地。
    6.5.5  管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表6.5.5的要求。

    表6.5.5  管线敷设弯曲半径
    表6.5.5  管线敷设弯曲半径  

    注:当缆线采用电缆桥架布放时,桥架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00mm。
    6.5.6  缆线布放在管与线槽内的管径与截面利用率,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缆线做不同的选择。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或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光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布放缆线在线槽内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50%。
    当缆线采用电缆桥架布放时,架桥内侧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00mm。

     

    条文说明


    6.5 缆线布放
    6.5.2  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下列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  电缆孔方式,通常用一根或数根外径63~102mm的金属管预埋在楼板内,金属管高出地面25~50mm,也可直接在楼板上预留一个大小适当的长方形孔洞;孔洞一般不小于600mm×400mm(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  管道方式,包括明管或暗管敷设。
          3  电缆竖井方式,在新建工程中,推荐使用电缆竖井的方式。
    6.5.6  某些结构(如“+”型等)的6类电缆在布放时为减少对绞电缆之间串音对传输信号的影响,不要求完全做到平直和均匀,甚至可以不绑扎,因此对布线系统管线的利用率提出了较高要求。对于综合布线管线可以采用管径利用率和截面利用率的公式加以计算,得出管道缆线的布放根数。
          1  管径利用率=d/D。d为缆线外径;D为管道内径。
          2  截面利用率=A1/A。A1为穿在管内的缆线总截面积;A为管子的内截面积。
           缆线的类型包括大对数屏蔽与非屏蔽电缆(25对、50对、100对),4对对绞屏蔽与非屏蔽中缆(5e类、6类、7类)及光缆(2芯至24芯)等。尤其是6类与屏蔽缆线因构成的方式较复杂,众多缆线的直径与硬度有较大的差异,在设计管线时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为了保证水平电缆的传输性能及成束缆线在电缆线槽中或弯角处布放不会产生溢出的现象,故提出了线槽利用率在30%~50%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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