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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 发布日期: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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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综合布线铜缆系统的分级与类别划分应符合表3.2.1的要求。

    表3.2.1  铜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表3.2.1  铜缆布线系统的分级与类别

    注:3类、5/5e类(超5类)、6类、7类布线系统应能支持向下兼容的应用。
    3.2.2  光纤信道分为OF-300、OF-500和OF-2000三个等级,各等级光纤信道应支持的应用长度不应小于300m、500m及2000m。

    3.2.3  综合布线系统信道应由最长90m水平缆线、最长10m的跳线和设备缆线及最多4个连接器件组成,永久链路则由90m水平缆线及3个连接器件组成。连接方式如图3.2.3所示。图3.2.3  布线系统信道、永久链路、CP链路构成

    图3.2.3  布线系统信道、永久链路、CP链路构成

    3.2.4  光纤信道构成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至楼层电信间的光纤配线设备应经光纤跳线连接构成(图3.2.4-1)。

    图3.2.4-1  光纤信道构成(一)(光缆经电信间FD光跳线连接)
    图3.2.4-1  光纤信道构成(一)(光缆经电信间FD光跳线连接)

          2  水平光缆和主干光缆在楼层电信间应经端接(熔接或机械连接)构成(图3.2.4-2)。

    图3.2.4-2   光纤信道构成(二)(光缆经电信间FD做端接)
    图3.2.4-2   光纤信道构成(二)光缆在电信间FD做端接)

    注:FD只设光纤之间的连接点。

          3  水平光缆经过电信间直接连至大楼设备间光配线设备构成(图3.2.4-3)。

    图3.2.4-3  光纤信道构成(三)(光缆经过电信间FD直接连接至设备间BD)
    图3.2.4-3  光纤信道构成(三)光缆经过电信间FD直接连接至设备间BD)

    注:FD安装于电信间,只作为光缆路径的场合。
    3.2.5  当工作区用户终端设备或某区域网络设备需直接与公用数据网进行互通时,宜将光缆从工作区直接布放至电信入口设施的光配线设备。



    条文说明


    3.2 系统分级与组成
    3.2.1  在《商业建筑电信布线标准》TIA/EIA 568 A标准中对于D级布线系统,支持应用的器件为5类,但在TIA/EIA 568 B.2-1中仅提出5e类(超5类)与6类的布线系统,并确定6类布线支持带宽为250MHz。在TIA/EIA 568 B.2-10标准中又规定了6A类(增强6类)布线系统支持的传输带宽为500MHz。目前,3类与5类的布线系统只应用于语音主干布线的大对数电缆及相关配线设备。
    3.2.3  F级的永久链路仅包括90m水平缆线和2个连接器件(不包括CP连接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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