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般规定
4.8.1 地下工程种植顶板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4.8.2 种植土与周边自然土体不相连,且高于周边地坪时,应按种植屋面要求设计。
4.8.3 地下工程种植顶板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顶板应为现浇防水混凝土,结构找坡,坡度宜为1%~2%;
2 种植顶板厚度不应小于250mm,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3 种植顶板的结构荷载设计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有关规定执行。
4.8.4 地下室顶板面积较大时,应设计蓄水装置;寒冷地区的设计,冬秋季时宜将种植土中的积水排出。
Ⅱ 设 计
4.8.5 种植顶板防水设计应包括主体结构防水、管线、花池、排水沟、通风井和亭、台、架、柱等构配件的防排水、泛水设计。
4.8.6 地下室顶板为车道或硬铺地面时,应根据工程所在地区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绝热(保温)层的设计。
4.8.7 少雨地区的地下工程顶板种植土宜与大于1/2周边的自然土体相连,若低于周边土体时,宜设置蓄排水层。
4.8.8 种植土中的积水宜通过盲沟排至周边土体或建筑排水系统。
4.8.9 地下工程种植顶板的防排水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耐根穿刺防水层应铺设在普通防水层上面。
2 耐根穿刺防水层表面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3 排(蓄)水层应根据渗水性、储水量、稳定性、抗生物性和碳酸盐含量等因素进行设计;排(蓄)水层应设置在保护层上面,并应结合排水沟分区设置。
4 排(蓄)水层上应设置过滤层,过滤层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0mm。
5 种植土层与植被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有关规定。
4.8.10 地下工程种植顶板防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热(保温)层应选用密度小、压缩强度大、吸水率低的绝热材料,不得选用散状绝热材料;
2 耐根穿刺层防水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或具有相关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
3 排(蓄)水层应选用抗压强度大且耐久性好的塑料排水板、网状交织排永板或轻质陶粒等轻质材料。
Ⅲ 绿化改造
4.8.11 已建地下工程顶板的绿化改造应经结构验算,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4.8.12 种植顶板应根据原有结构体系合理布置绿化。
4.8.13 原有建筑不能满足绿化防水要求时,应进行防水改造。
加设的绿化工程不得破坏原有防水层及其保护层。
Ⅳ 细部构造
4.8.14 防水层下不得埋设水平管线。垂直穿越的管线应预埋套管,套管超过种植土的高度应大于150mm。
4.8.15 变形缝应作为种植分区边界,不得跨缝种植。
4.8.16 种植顶板的泛水部位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泛水处防水层高出种植土应大于250mm。
4.8.17 泛水部位、水落口及穿顶板管道四周宜设置200~300mm宽的卵石隔离带。
Ⅰ 一般规定
5.1.1 变形缝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变形、施工方便、检修容易等要求。
5.1.2 用于伸缩的变形缝宜少设,可根据不同的工程结构类别、工程地质情况采用后浇带、加强带、诱导缝等替代措施。
5.1.3 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
Ⅱ 设 计
5.1.4 用于沉降的变形缝最大允许沉降差值不应大于30mm。
5.1.5 变形缝的宽度宜为20~30mm。
5.1.6 变形缝的防水措施可根据工程开挖方法、防水等级按本规范表3.3.1-1、3.3.1-2选用。变形缝的几种复合防水构造形式,见图5.1.6-1~5.1.6-3。
图5.1.6-1 中埋式止水带与外贴防水层复合使用
外贴式止水带L≥300
外贴防水卷材L≥400
外涂防水涂层L≥400
1—混凝土结构;2—中埋式止水带;3—填缝材料;4—外贴止水带
图5.1.6-2 中埋式止水带与嵌缝材料复合使用
1—混凝土结构;2—中埋式止水带;3—防水层;4—隔离层;
5—密封材料;6—填缝材料
图5.1.6-3 中埋式止水带与可卸式止水带复合使用
1—混凝土结构;2—填缝材料;3—中埋式止水带;4—预埋钢板;
5—紧固件压板;6—预埋螺栓;7—螺母;8—垫圈;
9—紧固件压块;10—Ω型止水带;11—紧固件圆钢
5.1.7 环境温度高于50℃处的变形缝,中埋式止水带可采用金属制作(图5.1.7)。
图5.1.7 中埋式金属止水带
1—混凝土结构;2—金属止水带;3—填缝材料
Ⅲ 材 料
5.1.8 变形缝用橡胶止水带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1.8的要求。
表5.1.8 橡胶止水带物理性能
续表5.1.8
注:1 B型适用于变形缝用止水带,S型适用于施工缝用止水带,
J型适用于有特殊耐老化要求的接缝用止水带;
2 橡胶与金属粘合指标仅适用于具有钢边的止水带。
5.1.9 密封材料应采用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不同模量的建筑接缝用密封胶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1.9的要求。
表5.1.9 建筑接缝用密封胶物理性能
注:体积收缩率仅适用于乳胶型和溶剂型产品。
Ⅳ 施 工
5.1.10 中埋式止水带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应与变形缝的中心线重合;
2 止水带应固定,顶、底板内止水带应成盆状安设;
3 中埋式止水带先施工一侧混凝土时,其端模应支撑牢固,并应严防漏浆;
4 止水带的接缝宜为一处,应设在边墙较高位置上,不得设在结构转角处,接头宜采用热压焊接;
5 中埋式止水带在转弯处应做成圆弧形,(钢边)橡胶止水带的转角半径不应小于200mm,转角半径应随止水带的宽度增大而相应加大。
5.1.11 安设于结构内侧的可卸式止水带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需配件应一次配齐;
2 转角处应做成45°折角,并应增加紧固件的数量。
5.1.12 变形缝与施工缝均用外贴式止水带(中埋式)时,其相交部位宜采用十字配件(图5.1.12-1)。变形缝用外贴式止水带的转角部位宜采用直角配件(图5.1.12-2)。
图5.1.12-1 外贴式止水带在施工缝与变形缝相交处的十字配件
图5.1.12-2 外贴式止水带在转角处的直角配件
5.1.13 密封材料嵌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缝内两侧基面应平整干净、干燥,并应刷涂与密封材料相容的基层处理剂;
2 嵌缝底部应设置背衬材料;
3 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并应粘结牢固。
5.1.14 在缝表面粘贴卷材或涂刷涂料前,应在缝上设置隔离层。
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3和4.4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