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使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符合确保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地下工程、防护工程、市政隧道、山岭及水底隧道、地下铁道、公路隧道等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
1.0.3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刚柔相济,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
1.0.4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采取相应措施。
1.0.5 地下工程的防水,应积极采用经过试验、检测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质量可靠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1.0.6 地下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