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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12

    • 发布日期: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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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 通信接入网和电话交换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线电话通信用户交换机设备金属芯信号线路,应根据总配线架所连接的中继线及用户线的接口形式选择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线架接地端相连,配线架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3 通信设备机柜、机房电源配电箱等的接地线应就近接至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4 引入建筑物的室外铜缆宜穿钢管敷设,钢管两端应接地。
    5.5.2 信息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在LPZ0A或LPZ0B与LPZ1的边界处应设置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被保护设备的端口处宜设置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网络交换机、集线器、光电端机的配电箱内,应加装电源浪涌保护器。
          2 入户处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线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设备处信号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线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连接到机架或机房等电位连接网络上。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护接地、信号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等均应与局部等电位连接网络连接。
    5.5.3 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置于户外摄像机的输出视频接口应设置视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摄像机控制信号线接口处(如RS485、RS424等)应设置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解码箱处供电线路应设置电源线路浪涌保护器。
          2 主控机、分控机的信号控制线、通信线、各监控器的报警信号线,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LPZ0A或LPZ0B与LPZ1边界处设置适配的线路浪涌保护器。
          3 系统视频、控制信号线路及供电线路的浪涌保护器,应分别根据视频信号线路、解码控制信号线路及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性能参数来选择,信号浪涌保护器应满足设备传输速率、带宽要求,并与被保护设备接口兼容。
          4 系统的户外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屏蔽层及钢管两端应接地。视频信号线屏蔽层应单端接地,钢管应两端接地。信号线与供电线路应分开敷设。
          5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主机房宜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系统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5.5.4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线路进出建筑物LPZ0A或LPZ0B与LPZ1边界处设置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2 消防控制中心与本地区或城市“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应装设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
          3 消防控制室内所有的机架(壳)、金属线槽、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均应就近接至等电位连接网络。
          4 区域报警控制器的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或钢管)、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接线箱的保护接地端等,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线,并宜穿管敷设接至本楼层或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5.5.5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LPZ0A或LPZ0B与LPZ1边界处应安装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系统中央控制室宜在机柜附近设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设备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3 系统的接地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其接地干线宜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穿管敷设,并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其截面积应符合表5.2.2-1的规定。
    5.5.6 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出有线电视系统前端机房的金属芯信号传输线宜在入、出口处安装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2 有线电视网络前端机房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并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导线与楼层接地端子板相连。机房内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线缆金属屏蔽层、浪涌保护器的接地以及PE线都应接至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
          3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线路宜根据其干线放大器的工作频率范围、接口形式以及是否需要供电电源等要求,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地处多雷区、强雷区的用户端的终端放大器应设置浪涌保护器。
          4 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网络的光缆、同轴电缆的承重钢绞线在建筑物入户处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光缆内的金属加强芯及金属护层均应良好接地。
    5.5.7 移动通信基站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移动通信基站的雷电防护宜进行雷电风险评估后采取防护措施。
          2 基站的天线应设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0B)内。
          3 基站天馈线应从铁塔中心部位引下,同轴电缆在其上部、下部和经走线桥架进入机房前,屏蔽层应就近接地。当铁塔高度大于或等于60m时,同轴电缆金属屏蔽层还应在铁塔中间部位增加一处接地。
          4 机房天馈线入户处应设室外接地端子板作为馈线和走线桥架入户处的接地点,室外接地端子板应直接与地网连接。馈线入户下端接地点不应接在室内设备接地端子板上,亦不应接在铁塔一角上或接闪带上。
          5 当采用光缆传输信号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3.3条第4款的规定。
          6 移动基站的地网应由机房地网、铁塔地网和变压器地网相互连接组成。机房地网由机房建筑基础和周围环形接地体组成,环形接地体应与机房建筑物四角主钢筋焊接连通。
    5.5.8 卫星通信系统防雷与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卫星通信系统的接地装置设计中,应将卫星天线基础接地体、电力变压器接地装置及站内各建筑物接地装置互相连通组成共用接地装置。
          2 设备通信和信号端口应设置浪涌保护器保护,并采用等电位连接和电磁屏蔽措施,必要时可改用光纤连接。站外引入的信号电缆屏蔽层应在入户处接地。
          3 卫星天线的波导管应在天线架和机房入口外侧接地。
          4 卫星天线伺服控制系统的控制线及电源线,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在天线处和机房入口外接地,并应设置适配的浪涌保护器保护。
          5 卫星通信天线应设置防直击雷的接闪装置,使天线处于LPZ0B防护区内。
          6 当卫星通信系统具有双向(收/发)通信功能且天线架设在高层建筑物的屋面时,天线架应通过专引接地线(截面积大于或等于25mm2绝缘铜芯导线)与卫星通信机房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不应与接闪器直接连接。


    条文说明

    5.5 电子信息系统的防雷与接地
    5.5.1 在总配线架信号线路输入端以及交换机(PABX)的信号线路输出端,分别安装信号线路SPD。
    5.5.2 适配是指安装浪涌保护器的性能参数,例如工作频率、工作电平、传输速率、特性阻抗、传输介质、及接口形式等应符合传输线路的性质和要求。
    5.5.3 4款:监控系统的户外供电线路、视频信号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因为户外架空线路难以做到防直接雷击和防御空间LEMP的侵害,从实际很多工程的案例来看,凡是采用架空线路,在雷雨季节都难逃系统受到损害。因此,在初建时应按本款规定采用屏蔽线缆并穿钢管埋地敷设。视频图像信号最好采用光纤线路传回信号,以免摄像机受损,这是防直接雷击和防LEMP的最佳方法。
    5.5.4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信号电缆、电源线、控制线均应在设备侧装设适配的SPD。
    5.5.6 有线电视系统室外的SPD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接地。信号电缆吊线的钢绞绳分段敷设时,在分段处将前、后段连接起来,接头处应作防腐处理,吊线钢绞绳两端均应接地。
    5.5.7 本条第4、5、6款参考示意图15。

    图15  移动通信基站的接地
    图15  移动通信基站的接地

     

    6.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工程施工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已批准的设计施工文件进行。
    6.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工程中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书。
    6.1.3 防雷工程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6.1.4 测试仪表、量具应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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