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 防雷工程竣工验收时,凡经随工检测验收合格的项目,不再重复检验。如果验收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复检。
7.3.3 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7.3.4 防雷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并由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装质量作出评价。竣工验收报告宜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述;
2 施工与安装;
3 防雷装置的性能、被保护对象及范围;
4 接地装置的形式和敷设;
5 防雷装置的防腐蚀措施;
6 接地电阻以及有关参数的测试数据和测试仪器;
7 等电位连接带及屏蔽设施;
8 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9 结论和评价。
7.3.5 防雷工程竣工,应由施工单位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1 竣工图:
1)防雷装置安装竣工图;
2)接地线敷设竣工图;
3)接地装置安装竣工图;
4)等电位连接带安装竣工图;
5)屏蔽设施安装竣工图。
2 被保护设备一览表。
3 变更设计的说明书或施工洽谈单。
4 安装工程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5 重要会议及相关事宜记录。
条文说明
7.3 竣工验收
7.3.3 防雷施工是按照防雷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的,对雷电防护作了周密的考虑和计算,哪怕有一个小部位施工质量不合格,都将会形成隐患,遭受严重损失。因此规定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款,必须执行。凡是检验不合格项目,应提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到满足验收要求为止。
8.1.1 防雷装置的维护应分为定期维护和日常维护两类。
8.1.2 每年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定期全面检测维护。
8.1.3 日常维护应在每次雷击之后进行。在雷电活动强烈的地区,对防雷装置应随时进行目测检查。
8.1.4 检测外部防雷装置的电气连续性,若发现有脱焊、松动和锈蚀等,应进行相应的处理,特别是在断接卡或接地测试点处,应经常进行电气连续性测量。
8.1.5 检查接闪器、杆塔和引下线的腐蚀情况及机械损伤,包括由雷击放电所造成的损伤情况。若有损伤,应及时修复;当锈蚀部位超过截面的三分之一时,应更换。
8.1.6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若测试值大于规定值,应检查接地装置和土壤条件,找出变化原因,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8.1.7 检测内部防雷装置和设备金属外壳、机架等电位连接的电气连续性,若发现连接处松动或断路,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8.1.8 检查各类浪涌保护器的运行情况:有无接触不良、漏电流是否过大、发热、绝缘是否良好、积尘是否过多等。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更换。
条文说明
8.1 维护
8.1.2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08和《雷电防护 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损坏和生命危险》GB/T 21714.3-2008中提出了防雷装置的检查周期,并将防雷装置检查分为外观检查和全面检查两种。规定外观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同时规定,在多雷区和强雷区,外观检查还要更频繁些。如果客户有维护计划或建筑保险人提出要求时,还可进行全面测试。
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综合各种因素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规定全面检查周期为一年并宜安排在雷雨季节前实施。
8.1.5 防雷装置在整个使用期限内,应完全保持防雷装置的机械特性和电气特性,使其符合本规范设计要求。
防雷装置的部件,一般完全暴露在空气中或深埋在土壤中,由于不同的自然污染或工业污染,诸如潮湿、温度变化、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溶解的盐分等,金属部件将会很快出现腐蚀和锈蚀,金属部件的截面积不断减小,机械强度不断降低,部件易失去防雷有效性。
为了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当金属部件损伤、腐蚀的部位超过原截面积的三分之一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