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1 建筑物防雷保护的决策以及保护措施的选择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确定需评估对象及其特性;
2 确定评估对象中可能的各类损失以及相应的风险R1~R4
3 计算风险R1~R4,各类损失相应的风险(R1~R4)由表B.2.6中对应行的分量(RA~RZ)之和组成;
4 将建筑物风险R1、R2和R3与风险容许值RT作比较来确定是否需要防雷;
5 通过比较采用或不采用防护措施时造成的损失代价以及防护措施年均费用,评估采用防护措施的成本效益。为此需对建筑物的风险分量R4进行评估。
B.3.2 风险评估需考虑下列建筑物特性,考虑对建筑物的防护时不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户外服务设施的防护:
1 建筑物本身;
2 建筑物内的装置;
3 建筑物的内存物;
4 建筑物内或建筑物外3m范围内的人员数量;
5 建筑物受损对环境的影响。
注:所考虑的建筑物可能会划分为几个区。
B.3.3 风险容许值RT应由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表B.3.3给出涉及人身伤亡损失、社会价值损失以及文化价值损失的典型RT值。
表B.3.3 风险容许值RT的典型值
B.3.4 评估一个对象是否需要防雷时,应考虑建筑物的风险R1、R2和R3。对于上述每一种风险,应当采取以下步骤(图B.3.4):
1 识别构成该风险的各分量RX;
2 计算各风险分量RX;
3 计算出R1~R3;
4 确定风险容许值RT;
5 与风险容许值RT比较。如对所有的风险R均小于或等于RT,不需要防雷;如果某风险R大于RT,应采取保护措施减小该风险,使R小于或等于RT。
图B.3.4 防雷必要性的决策流程
B.3.5 除了建筑物防雷必要性的评估外,为了减少经济损失L4,宜评估采取防雷措施的成本效益。保护措施成本效益的评估步骤(图B.3.5)包括下列内容:
1 识别建筑物风险R4的各个风险分量RX;
2 计算未采取防护措施时各风险分量RX;
3 计算每年总损失CL;
4 选择保护措施;
5 计算采取保护措施后的各风险分量RX;
6 计算采取防护措施后仍造成的每年损失CRL;
7 计算保护措施的每年费用CPM;
8 费用比较。如果CL小于CRL与CPM之和,则防雷是不经济的。如果CL大于或等于CRL与CPM之和,则采取防雷措施在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期内可节约开支。
图B.3.5 评价保护措施成本效益的流程
B.3.6 应根据每一风险分量在总风险中所占比例并考虑各种不同保护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及造价,选择最合适的防护措施。应找出最关键的若干参数以决定减小风险的最有效防护措施。对于每一类损失,可单独或组合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从而使R小于或等于RT(图B.3.6)。
图B.3.6 建筑物保护措施选择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