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 注册试验的试验模型应根据具体保护对象的实际火灾特性与环境等条件确定,并应保证试验模型下列主要因素与实际工程应用具有相似性:
1 试验燃料应能代表实际保护对象的火灾特性。
2 试验保护对象的几何特征应与实际保护对象相一致。
3 试验空间的通风等环境条件应与实际工程应用条件相同或类似,局部应用灭火系统试验现场空气流速不应大于2.0m/s。
4 试验灭火装置应与实际工程应用装置拟采用的应用方式相同。
A.0.2 注册试验的引燃方式和预燃时间应根据可燃物的燃烧特性确定。
A.0.3 注册试验时,二氧化碳、干粉探火管灭火装置应能在20S内扑灭所有明火;七氟丙烷探火管灭火装置应能在10s内扑灭所有明火。
A.0.4 灭火装置喷射结束后,保护对象应在1min内未出现复燃现象。
A.0.5 喷射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A.0.5)
式中:q——喷射强度[kg/(s •m³)];
M——灭火剂设计用量(kg);
VL——保护对象的计算体积(m³);
t——喷射时间(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