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喷头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669、《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 25972和《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16668的规定。
4.4.2 喷头的应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和《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的规定。
条文说明
4.4 喷头
4.4.2 局部应用喷头注册参数有喷头保护面积AT、喷头设计流量QT和喷头入口压力PT。常用喷头有架空型喷头和槽边型喷头。架空型喷头安装在油槽上方,安装高度为HT;槽边型喷头安装在油槽侧边。
注册条件为:油盘液面至沿口距离取150mm,二氧化碳最大灭火时间取20s,七氟丙烷最大灭火时间取10s,周围环境风速不应大于2m/s。
架空型喷头保护面积AT为75%临界飞溅流量(最大灭火流量)Qmax灭火时,圆形油盘的内接正方形面积;槽边型喷头保护面积AT为临界灭火流量(最小灭火流量)Qmin时,喷射宽度WT与射程LT确定的矩形油盘面积。
架空型喷头设计流量QT为90%Qmax;槽边型喷头设计流量QT为 115%Qmax~90%Qmax。
应给出的注册数据有:HT—AT、AT—QT、QT—PT等关系曲线。
5.1.1 承担探火管灭火装置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5.1.2 探火管灭火装置安装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 施工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2 产品符合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
3 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
5.1.3 探火管灭火装置工程的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供电等条件满足连续施工作业要求。
2 设计单位已向施工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
3 装置组件与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和充装量符合设计要求。
4 防护区、保护对象和灭火剂储存容器的设置与设计相符。
5 装置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等工程建设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5.1 一般规定
5.1.1 根据消防工作的特殊性,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专业性,对装置施工队伍的资质提出要求。
5.1.2 本条规定了探火管灭火装置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为保证探火管灭火装置的安装质量,使灭火装置正确安装、可靠运行,正确设计合格的产品是必要的技术条件。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是正确设计的体现,是施工单位的施工依据。灭火装置及其主要组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是设备制造厂根据其产品的特点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参数编制的供设计、安装和维护人员使用的技术说明,这些资料不仅可以帮助设计单位正确选型,也便于安装单位正确安装,设备使用人员正常维护。
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是保证探火管灭火装置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技术证明文件。探火管灭火装置中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指探火管等,管材还应提供相应规格的材质证明。
5.1.3 本条规定了探火管灭火装置工程施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保证灭火装置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其中,给水、供电、供气条件是施工作业的基础条件。技术交底是保证正确施工的关键,尤其是关键部位、隐蔽工程以及施工程序、技术要求、做法、检查标准等都应向施工单位交代清楚,这样才能保证施工质量。探火管灭火装置组件和主要材料是灭火装置的组成,只有符合设计要求,才能满足施工及施工进度的要求。防护区、保护对象和灭火剂储存容器等设置条件是设计的依据,必须与设计相符。探火管灭火装置的施工也与土建工程有一定联系,在灭火装置的组件、管道安装前,必须检查基础、预埋件和预留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