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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 GB/T50939-2013

    • 发布日期: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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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体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人、车、物品等各种流线组织应清晰、合理。
          2 宜留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3 应保证急救车出车的顺畅和便捷,并应设有充足的回车场地。
          4 应建地面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库。
          5 当建地下停车库时,应保证紧急出车顺畅和便捷,并宜设置一定数量的地上停车位。
    3.2.2 急救中心基地内急救车出入口不应少于两处,并应设有环通的双车道。出入口应直接与城市道路连接。交通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2.3 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靠近出入口,并应保持与周围建筑的间距。

     

    条文说明


    3.2 总平面
    3.2.1 本条阐明了急救中心总平面设计的要求。第1款、第2款对急救中心内流线组织的要求进行了具体化,利于避免人、车、物流线的交叉,并贯彻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第4款、第5款,对停车场提出了具体要求,兼顾了急救中心的功能和各地的不同情况。
    3.2.2 本条针对急救中心的特点,对出入口和环通道提出了要求。
    3.2.3 本条对急救中心内隔离用房的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4.1.1 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和机电设计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预留条件。
    4.1.2 办公培训、后勤出入口宜单独设置。建筑物出入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
    4.1.3 急救中心的分区和各种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
    4.1.4 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4.1 一般规定
    4.1.1 根据现代医疗机构的发展趋势,在机电设计方面也应为今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创造条件,如管道井、设备层的位置,负荷计算等。
    4.1.2 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制订,强调了建筑物出入口的无障碍设计。
    4.1.3 为保证急救中心高效率的运转,本条规定了急救中心的分区和各种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
    4.1.4 为加强急救中心建设的指导性,在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以避免各地在建设中无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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