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汇总 > 正文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发布日期:2018-01-23
    • 浏览次数:581

    8.4.1 校园内道路应与各建筑的出入口及走道衔接,构成安全、方便、明确、通畅的路网。
    8.4.2 中小学校校园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8.4.3 校园道路每通行100人道路净宽为0.70m,每一路段的宽度应按该段道路通达的建筑物容纳人数之和计算,每一路段的宽度不宜小于3.00m。
    8.4.4 校园道路及广场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8.4.5 校园内人流集中的道路不宜设置台阶。设置台阶时,不得少于3级。
    8.4.6 校园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8.4 校园道路
    8.4.5 中小学校学生的行动经常是群体行动,道路有台阶易发生踩踏事故。在人流集中的道路上设置台阶可能成为紧急疏散时的隐患,宜采用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处理道路的高差。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