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4.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4.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4.5 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4.6 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4.7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4.8 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4.9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