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sports buildilng
JGJ 31-200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体育总局 实施日期:2003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公 告
第144号
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体育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1-2003 ,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8、4.1.11、4.2.4、5.7.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03 年 5 月 3 日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 单可民 曹越 魏春翊 孙东远 项端祈 马晓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