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industrial metallic piping
GB 50316-2000
(2008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79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3.1.3.6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条文说明
前 言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附件《一九九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要求,结合建设部(91)建标计字第10号文的安排,由原化学工业部为主编部门,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为主编单位,华北电力设计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中石化北京设计院、原化工部第四设计院、原化工部第八设计院为参编单位共同制订的《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经建设部2000年9月26日以建标[2000]199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本规范是通用的适用于工厂区的工业金属管道规范,是在总结了我国各行业多年来管道设计实践的经验,并借鉴了工业发达国家先进标准编制而成的。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已行文,将原化学工业部组织编制的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交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管理。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本条文说明,供使用人员参考。
各单位在使用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本规范及条文说明中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函寄北京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化工工程委员会秘书处(邮编100723),以便今后进行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