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1计算管系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9.3.1.1管系可按设备连接点或固定点划分为若干计算分管系,每一计算分管系中应包括其所有管道组成件和各种支吊架。
9.3.1.2分叉管道不宜从分叉点处进行分段计算,只有当分叉支管的刚度与主管刚度相差悬殊时(小管对大管的牵制作用很小,可略去不计时)才可分段,但计算支管时应计入主管在分叉点处附加给支管口准确的线位移和角位移。
9.3.2 柔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9.3.2.1管道与设备相连接时,应计入管道端点处的附加位移,包括线位移和角位移;
9.3.2.2进行分析和计算的管件,应按本规范附录E计入柔性系数和应力增大系数;
9.3.2.3应计入不同类型的支吊架的作用;
9.3.2.4管道运行中可能出现各种工况时,应按各工况的条件分别计算;
9.3.2.5计算中的任何假没与简化,不应对计算结果的作用力、应力等产生不利或不安全的影响;
9.3.2.6支吊架生根在有位移的设备上时,计算时应计入此项热位移值。
条文说明
9.3 管道柔性计算的基本要求
9.3.2在设计中导向架的结构应符合计算程序中所设定的约束条件。对于滑动支架所产生的摩擦力在计算程序中没有考虑时,则计算结果会有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