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1 设置在防空地下室清洁区内,供平时使用的生活水池(箱)、消防水池(箱)可兼作战时贮水池(箱),但应有能在3d内完成系统转换及充水的措施。
6.6.2 二等人员掩蔽所内的贮水池(箱)及增压设备,当平时不使用时,可在临战时构筑和安装。但必须一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应注明在工程施工时的预留孔洞和预埋好进水、排水等管道的接口,且应设有明显标志。还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证能在15d转换时限内施工完毕。
6.6.3 平时不使用的淋浴器和加热设备可暂不安装,但应预留管道接口和固定设备用的预埋件。
6.6.4 专供平时使用的管道,当需穿过防空地下室临战封堵墙或抗爆隔墙时,宜设置便于管道临时截断、封堵的措施。
6.6.5 临战转换的转换工作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7节的规定。
条文说明
6.6 平战转换
6.6.1 生活饮用水在3天转换时限内充满的要求是依据现行《战技要求》制定的。在防空地下室清洁区内设置的供平时使用的消防水池,如使用的是钢筋混凝土水池,在战时也允许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池使用。本规定的目的是降低工程造价及便于临战转换。由于战时掩蔽人员只是在短时间内饮用混凝土水池内的水,从混凝土生活饮用水水池在我国长期使用的历史分析,战时短时间内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在临战前需要对水池进行必要的清洗、消毒,补充新鲜的城市自来水。该水池的用水可作为战时生活饮用水或洗消用水。
是否将消防水池设置在防空地下室内,还需根据具体工程消防系统的复杂程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如消防系统很复杂,需穿越防空地下室的管道多,则宜将消防水池放在非防护区。
6.6.2 二等人员掩蔽所中平时不使用的生活饮用水贮水箱,允许平时预留位置。可在临战时构筑的规定是出于如下考虑:首先是拼装式钢板水箱和玻璃钢水箱的技术,目前已经成熟、可靠,而且拼装的周期较短,货源又易于解决;二是战时使用的水箱一般容量较大,占用有效面积较多,如果平时不建水箱,可以提高平时面积使用率,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但为使战时使用得以落实,故要求“必须一次完成施工图设计”;要求水箱进水管必须接到贮水间,溢流、放空排水有排放处。转换时限15天的要求是根据现行《战技要求》的规定制定的。
6.6.4 本条规定是为了便于临战转换及战后管道系统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