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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 发布日期: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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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备布置应满足机房管理、人员操作和安全、设备和物料运输、设备散热、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4.3.2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应远离对尘埃敏感的设备,并宜布置在有隔断的单独区域内。
    4.3.3 当机柜内或机架上的设备为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时,机柜和机架的布置宜采用面对面、背对背方式。
    4.3.4 主机房内通道和设备间的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于搬运设备的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2 面对面布置的机柜或机架正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 2m;
        3 背对背布置的机柜或机架背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
        4 当需要在机柜侧面维修测试时,机柜与机柜、机柜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2m;
        5 成行排列的机柜,其长度超过6m时,两端应设有出口通道;当两个出口通道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在两个出口通道之间还应增加出口通道。出口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m,局部可为0.8m。

     

    条文说明

    4.3 设备布置

    4.3.2 产生尘埃及废物的设备主要是指各类以纸为记录介质的设备,如静电喷墨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对尘埃敏感的设备主要是指磁记录设备。
    4.3.3 对于前进风/后出风方式冷却的设备,要求设备的前面为冷区,后面为热区,这样有利于设备散热和节能。当机柜或机架成行布置时,要求机柜或机架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机柜或机架面对面布置形成冷风通道,背对背布置形成热风通道。如果采用其他的布置方式,有可能造成气流短路,不利于设备散热。
    4.3.4 本条规定的各种间距,主要是从人员安全、设备运输、检修、通风散热等方面考虑的。对于成行排列的机柜,考虑到实际中会遇到柱子等的影响,出口通道的宽度局部可为0.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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