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外观
搪瓷消防安全标志的外观应符合GA 480.1—2004中5.1的要求。
5.2 几何尺寸
搪瓷消防安全标志的几何尺寸应符合GA 480.1—2004中5.2的要求。
5.3 标志的结构
搪瓷消防安全标志的标志结构应符合GA 480.1—2004中5.3的要求。
5.4 颜色和亮度因数
搪瓷消防安全标志的颜色和亮度因数应符合GA 480.1—2004中5.4的要求。
5.5 密着性
按6.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样脱瓷后底釉与金属之间结合应紧密,不得出现分层和/或空洞。
5.6 耐热骤变性
按6.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不得出现脱瓷现象。
5.7 耐碱性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标志表面不得失去原有光泽;
b) 标志的颜色和亮度因数应符合GA 480.1—2004中5.4的要求。
5.8 耐酸性
按6.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标志表面不得失去原有光泽;
b) 标志的颜色和亮度因数应符合GA 480.1—2004中5.4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