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车站站长(值班站长)上岗前应经运营单位培训合格,并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保障车站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车站消防安全情况;
b) 制订车站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c) 协助组织制订、修改和完善车站消防应急预案;
d)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车站防火检查,及时消除能够整改的火灾隐患,对不能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
e)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车站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f) 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车站消防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疏散乘客、扑救火灾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协助灾后调查火灾原因;
g) 每月至少一次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5.4.2 控制中心主任(值班主任)上岗前应经消防专业培训合格,并应履行下列消防职责:
a) 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保障调度系统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调度系统消防安全情况;
b) 制订调度系统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并组织实施;
c) 协助组织制订、修改和完善控制中心消防应急预案;
d)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调度系统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e)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调度系统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处置演练;
f) 发生火灾时能够按照控制中心消防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各调度处理火灾事故、疏散乘客、扑救火灾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9) 协助灾后调查火灾原因、积极组织撰写火灾事件处理经过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h) 审批施工作业日计划和临时计划,对有安全隐患的计划进行调整;
i) 每月至少一次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