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组织制订控制中心应急处理预案,该预案应规定控制中心各调度岗位在运营组织中,遇到各类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程序。预案应遵循快速判断、及时汇报、果断处理、协同动作、认真记录的原则,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控制中心通过监控系统或现场人员汇报等各种渠道,判明突发事件类型;
b) 控制中心在值班主任的领导下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c) 通知各调度岗位实施预案中相应职责;
d) 控制中心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信息,请求支援;
e) 各调度岗位根据具体事故类别,通知车站、维修、行车、机电等各部门实施各自预案;
f) 控制中心与事故现场和各调度密切联系,监控事态发展,作出相应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