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6875.5-2011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5部分: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Remote-monitoring system of urban fire protection—
Part5: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receiving software
2011-07-29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部分第4章、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 26875《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第2部分 :通信服务器软件功能要求;
——第3部分 :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
——第4部分 :基本数据项;
——第5部分 :受理软件功能要求;
——第6部分 :信息管理软件功能要求。
本部分为GB 26875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通信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4)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 :万盛(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海湾消防网络有限公司、沈阳美宝控制有限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百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达通信公司、江西省盛安城市安全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网迅青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隋虎林、屈励、刘海霞、谷安永、杨波、袁国斌、胡锐、费春祥、石建国、严志明、邹志刚、梁伟峰、陈兴煜、邓评韬、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