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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炮通用技术条件 GB19156-2003

    • 发布日期: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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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1 水炮和泡沫炮(以水代替泡沫混合液)流量的测量 7.7.1.1 根据水炮或泡沫炮的流量选择适宜的计量罐的容积,启动水泵使水炮或泡沫炮喷射,待达到额定喷射压力并稳定后,转向计量罐内喷射,喷射时间不少于30 s,立即移开,然后测出计量罐内水的体积或质量,经计算求得水炮或泡沫炮的流量。 7.7.1.2 用标定的流量计直接测量流量。 7.7.1.3 采用7.7.1.1或7.7.1.2规定的试验方法测量,结果应相应符合表1、表2、表3的规定。以流量计测量法作为仲裁方法。 7.7.2 干粉炮的有效喷射率测量      干粉炮有效喷射率的测量按GB 7956—1998中5.17.6的规定进行,其结果应符合表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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