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5.1 目的
检验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的电气强度。
5.15.2 试验方法
试验前,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通过试验装置,以100 V/s~500 V/s的升压速率,对试样的电源线与机壳间施加50 Hz,1250 V(有效值)的试验电压。持续60 s±5 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试验后,以100 V/s~500 V/s的降压速率使电压降至低于额定电压值后,方可断电。接通试样电源,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5.15.3 要求
试样的电源插头与机壳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 Hz,有效值电压为1250 V的交流电压历时1 min的电气强度试验,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生击穿现象,试验后,试样基本性能应与试验前的基本性能保持一致。
5.15.4 试验设备
满足下述条件的试验装置:
a) 试验电压:电压0~1250 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50 Hz,短路电流10 A(有效值);
b) 升、降压速率:100 V/s~500 V/s;
c) 计时:60 s±5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