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1 目的
检验组成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各类设备长时间承受使用环境中湿度影响的能力。
5.25.2 试验方法
5.25.2.1 在不通电的情况下,将试样置于试验箱内。
5.25.2.2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稳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21 d。
5.25.2.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12 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接通试样电源,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5.25.3 要求
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基本性能应与试验前的基本性能保持一致。
5.25.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