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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手套 GA7-2004

    • 发布日期: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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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原理 试验人员不戴手套拉绳索的能力与同一人员戴上手套后拉干、湿绳索的能力进行比较。 F.2 设备 检验设备如下: a)  一根直径为9.5 mm的三股预拉聚酯绳; b)  一台经过校正的测力仪:量程为0~1000 N,精度为士1 N; c)  高为2 m的角铁架。 F.3 样品      至少要有两位试验人员参加试验,对每种规格至少试验四副手套。实验室应保证不接收在试验前经过专门软化处理的手套。 F.4 试验准备 F.4.1 干燥处理      按5.2的规定预处理。 F.4.2 湿态处理      按5.3的规定预处理。 F.5 试验步骤 F.5.1 选择其手的尺寸符合4.4规定的试验人员。 F.5.2 将绳索接在测力仪的拉钩上,并将测力仪挂于角铁架上。 F.5.3 每位试验人员应通过绳索和双手三次成功地拉起尽可能多砝码,试验时,试验人员的双脚不得离地。三次拉起砝码的平均重量即为徒手拉重能力。 F.5.4 用一根干绳索,然后再用一根湿绳索试验经F.4.1处理的干态手套。 F.5.5 用一根干绳索,然后再用一根湿绳索试验经F.4.2处理的湿态手套。 F.5.6 每位试验人员至少试验两副手套,每个试验应进行3次,取其平均值。 F.6 试验结论 F.6.1 每副手套试验后均应按式(F.1)计算戴手套与未戴手套的拉重力之比: 结果应符合6.5.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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