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洗涤干燥
当规定预处理作为试验程序或性能要求的一部分时,则应对试样进行五次洗涤和五次干燥循环。按GB/T 8629—2001中程序2A规定的方法进行洗涤,然后按程序E规定的方法进行干燥。需采用总计五次洗涤干燥循环。不得使用洗衣袋。
5.2 干燥处理
手套和试样应在温度为(20土2)℃、相对湿度为(65士5)%的条件下,按GB 6529—1986的规定,至少进行24 h的状态调节。
试验应在状态调节后5 min内进行。
注:在经洗涤预处理后的某些情况下可采取这种状态调节,以保证手套在试验前完全达到干燥。
5.3 湿态调节
将手套或试样完全浸入温度为(20土2)℃的水中,保持2 min,进行状态调节。如使用手套,则手套在浸水前应先注水。
手套或试样从水中取出,使手指向下垂直悬挂5 min,在试样的上方和下方加上吸水纸,施加3.5 kPa的压力,保持20 min。
试验应在状态调节后5 min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