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建筑用制品分为四大类:
——窗帘幕布、家居制品装饰用织物;
——电线电缆套管、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
——电器、家具制品用泡沫塑料;
——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
5.2.2 窗帘幕布、家居制品装饰用织物等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5。耐洗涤织物在进行燃烧性能试验前,应按GB/T 17596的规定对试样进行之少5次洗涤。
表5 窗帘幕布、家具制品装饰用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
5.2.3 电线电缆套管、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6。
表6 电线电缆套管、电器设备外壳及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
5.2.4 电器、家具制品用泡沫塑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7。
表7 电器、家具制品用泡沫塑料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
5.2.5 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见表8。
表8 软质家具和硬质家具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分级判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