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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职业安全与健康 GA/T620-2006

    • 发布日期: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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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1 破拆门窗玻璃时,应站在侧面使用水枪、消防钩等破拆,大块玻璃应从上方角进行破拆。从破拆处进入时,应除去残留在门窗框上的玻璃碎片。 10.11.2 破拆着火或过火空间的门、窗、防火卷帘等建筑构件时,应选择有利的破拆和射水位置。 10.11.3 在破拆建筑物内部构件时,应防止因误拆承重构件而造成建筑物倒塌;在楼房外部破拆玻璃和其他构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并事先在楼下划出安全警戒区,设置安全警戒哨。 10.11.4 为排除室内可燃气体需破拆窗户时,应选择下风向或侧风向使用木棍(或消防斧木柄端)击碎玻璃。 10.11.5 在有各种管道、设备(如煤气、电缆、暖气等)的建筑物内部破拆建筑物构件时,不允许损坏管道。 10.11,6 对建筑物进行大面积破拆时,应将建(构)筑物内的人员、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危险品等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在切断电源,关闭燃气管道,排除一切危险因素后,才能开始实施破拆行动。 10.11.7 现场指挥员有权下令对可能倒塌或阻挡消防员撤退线路的建筑物及其构件实施破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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