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impulse air pressure spray gun
GA 534-2005
2005-03-17发布 200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的5.1、5.2、5.3、5.4、5.5、5.6 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由于脉冲气压喷雾水枪没有国际标准,根据国内目前脉冲气压喷雾水枪生产、使用情况及现有的技术水平,同时考虑到脉冲气压喷雾水枪的发展趋势制定了本标准。
脉冲气压喷雾水枪灭火性能试验方法参照GB 4351—1997《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同时根据脉冲气压喷雾水枪的实际使用情况,在灭火性能试验方法与试验结果评定上作了修改和验证。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四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兴堂、、吴志强。
本标准委托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