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Fire safety management for multi-ownership buildings
GA/T 1245-2015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1日
实施日期:2015年3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天津市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欣、王婕、杜霞、任常兴、刘激扬、王欣、吕东、王建刚、陈煜、冯王碧、吴丹、顾金龙、俞翔、果春盛、张网、孙金香。
引言
近年来,我国多产权建筑火灾隐患凸显,引发的火灾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标准在研究、分析多产权建筑特性及其火灾特点的基础上,规定了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以指导多产权建筑的产权方、使用方和管理方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步实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有效防范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