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
Test method to assess the toxic hazard
of fire effluents using laboratory animal
GA/T 506-2004
2004-06-17发布
200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制定“火灾烟气毒性危险评价方法——动物试验方法”标准目的是为了满足火灾烟气毒性危险预测和材料产烟毒性评价的需要。
本标准根据我国在动物急剧吸入烟气染毒试验方法学研究取得的成果和应用实验小鼠进行材料产烟毒性评价取得的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报告 ISO TR 9122-2(1990-10-15)“火灾气流毒性试验 第二部分:确定火灾气流急剧吸入毒性的生物鉴定指南(基本原理、准则和方法学)”制定。
本标准规定的实验小鼠及其应用条件、实验小鼠吸入烟气染毒试验方法、烟气毒性的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均与 ISO TR 9122-2 提出的方法准则一致。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 B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邦昌、刘霖、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