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fire mobile illuminating device
灭火救援时使用的,由照明系统、供电系统、升降系统等组成的,可携带、拖带、自行或通过交通工具进行移动的照明装置。
3.2
照明系统 illuminating system
由灯盘、光源等组成的,可自动或手动回转、俯仰实施照明的一组装置。
3.3
供电系统 power supply system
通过交流电源、发电机或电池,为升降系统、照明系统提供电能的一组装置。
3.4
升降系统 take-off and landing system
可使照明系统实施升降的一组装置。
3.5
工作周期 action cycle
具有升降系统的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的升降杆从初始位置升至最高位置后再回到初始位置的过程;具有回转、俯仰功能照明系统的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水平回转一周后俯、仰各60°的过程;具有升降系统和回转、俯仰功能照明系统的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的升降杆从初始位置升至最高位置,照明系统水平回转一周后俯、仰各60°,升降杆再回到初始位置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