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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工程 总则 GB/T31592-2015

    • 发布日期:2018-03-22
    • 浏览次数:1596

    14.1 一般要求
    在建筑的整个使用期限内,应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并由中介机构对消防系统进行独立检查。
    14.2 消防安全管理
    14.2.1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
    建筑或设施投入运行后,要加强日常管理。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目标,提高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落实消防安全策略中的各项要求。
    14.2.2 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应制作并保存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消防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以及紧急状况下的处置预案等。
    若建筑用途、使用情况或火灾荷载发生改变,或建筑进行翻修或改建,应重新开展消防安全性能化设计及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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