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消防力量出动途中及到场后,应迅速查明以下情况:
a) 有无被困人员;
b) 着火油罐和邻近油罐的位号、类型、规格(容量、直径、高度)、存储介质、液位、水垫层厚度及油罐本身的破坏情况等;
c) 油罐区的固定灭火系统及其供电情况;
d) 着火部位、燃烧形式、地面流淌火情况及对周围的威胁程度;
e) 依据火焰及烟气颜色变化等信息,判断有无爆炸、沸溢喷溅的可能性;
f) 油罐区平面布局,火场周围的地下暗渠、沉降池、道路、水源等,可供进攻的路线;
g) 当日风力、风向等气象情况。
5.2.2 应结合火场实际情况采取多种侦察方法:
a) 外部侦察。观察油罐火焰的高度、亮度,烟雾的颜色、飘移方向和油罐区周围情况,判断燃烧油品的特性、燃烧范围、火势蔓延方向、对邻近油罐的威胁程度等。
b) 询问知情人。向火灾单位负责人、安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值班人员等,询问火场的详细情况。
c) 通过消防控制室、中央控制室、油栗房显示设备侦察。观察了解油罐固定消防设施运行、油罐液位、油温、油罐火势及人员被困等情况。
d) 仪器侦察。利用测温仪确定油罐罐体温度、油品温度,利用热视仪侦察隐蔽火点位置,利用望远镜观察油罐火势、作战人员行动等情况。
e) 查阅资料。查阅油罐区及油罐的图纸及相关数据资料,了解油罐区平面布局、油罐的类型和规格等情况。
5.2.3 根据作战需要,宜组成若干侦察组,分区域、分阶段实施全程不间断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