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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A1086-2013

    • 发布日期: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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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1 终端构成
    单兵通信终端可由一种或多种设备、模块组合构成,主要包括:单兵电台、音视频及数据通信终端等设备以及参数测量、人员定位、直流电源、装备承载等模块。单兵通信终端一般以无线方式接入消防信息化系统。
    4.3.2 单兵电台
    用于完成火场或其他灾害事故现场语音信息的发送与接收,实现语音通信功能,主要由无线电台、 可分离式PTT开关组件、无线PTT开关组件、轻型头戴式或骨导式耳机话筒、呼吸器语音适配器、携带袋等组成。
    4.3.3 音视频及数据通信终端
    用于实时采集并传输火场或其他灾害事故现场音视频图像信息,接收数据调度信息,主要由音视频采集、处理、显声、数据显示和传输设备等组成。
    4.3.4 参数测量模块
    用于测量、记录和上传火场或其他灾害事故现场环境参数(如:温度、湿度、有毒及可燃气体浓度等)、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参数和消防员基本体征数据,主要由传感器、数据处理单元、显示单元、传输单元等组成。
    4.3.5 人员定位模块
    用于确定并上传消防员所处位置信息,主要由内嵌式定位模块、位置数据后处理软件等组成。
    4.3.6 直流电源模块
    用于为单兵系统中各用电设备提供直流电源,由主电源、备用电源组成。
    4.3.7 装备承载模块
    用于承载单兵系统中的各种装备,方便消防员单兵佩戴和背负,主要由综合头盔、支撑框架背具和轻便型内置空调设备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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