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Station uniform for contract firefighters—
Part 3:Spring-autumn uniform
GA 856.3-2009
2009-12-29发布 2009-12-2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部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A 856《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命名与术语;
——第2部分:服饰;
——第3部分:春秋制服;
——第4部分:夏季制服;
——第5部分:冬季制服;
——第6部分:执勤帽。
本部分为GA 85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内蒙古际华森普利服装皮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民、王宇、徐成、何峰、何世军、刘合、薛林、柳素燕、李瑜璋、殷海波、周凯、 谢春龙、曹永强、石瑞花、许•勤格勒、王凤荣。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