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汇总 > 正文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GA856.3-2009

    • 发布日期:2018-04-01
    • 浏览次数: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
    第3部分:春秋制服

    Station uniform for contract firefighters—
    Part 3:Spring-autumn uniform
    GA 856.3-2009
    2009-12-29发布  2009-12-2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部分的第3章、第4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A 856《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命名与术语;
    ——第2部分:服饰;
    ——第3部分:春秋制服;
    ——第4部分:夏季制服;
    ——第5部分:冬季制服;
    ——第6部分:执勤帽。
    本部分为GA 85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员防护装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内蒙古际华森普利服装皮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建民、王宇、徐成、何峰、何世军、刘合、薛林、柳素燕、李瑜璋、殷海波、周凯、 谢春龙、曹永强、石瑞花、许•勤格勒、王凤荣。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