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火灾现场勘验的主要任务是发现、收集与火灾事实有关的证据、调查线索和其他信息,分析火灾发生、发展过程,为火灾认定,办理行政案件、刑事诉讼提供证据。
4.3.2 火灾现场勘验工作主要包括:现场保护、实地勘验、现场询问、物证提取、现场分析、现场处理,根据调查需要进行现场实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勘验火灾现场由现场勘验负责人统一指挥,勘验人员分工合作,落实责任,密切配合。
4.3.3 火灾现场勘验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火灾调查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勘验开始前,由负责火灾调查管辖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指定。
4.3.4 现场勘验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 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勘验工作;
b) 确定现场保护范围;
c) 确定勘验、询问人员分工;
d) 决定现场勘验方法和步骤;
e) 决定提取火灾物证及检材;
f) 审核、确定现场勘验见证人;
g) 组织进行现场分析,提出现场勘验、现场询问重点;
h) 审核现场勘验记录、现场询问、现场实验等材料;
i) 决定对现场的处理。
4.3.5 现场勘验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按照分工进行现场勘验、现场询问;
b) 进行现场照相、录像,绘制现场图;
c) 制作现场勘验记录,提取火灾物证及检材;
d) 向现场勘验负责人提出现场勘验工作建议;
e) 参与现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