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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GA863-2010

    • 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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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装置应能够避免凝结液直接滴在易熔合金元件上,且应采用玻璃或其他不发生反应的材料制成。
        取4只易熔合金元件安装在卡具中并按最大设计载荷进行加载后,放入试验装置中,在试验装置底部保留少量去离子水,按硫化氢气体与试验装置的体积比加人1%的硫化氢气体。试验温度保持在25℃±3℃,历时10d,每隔24h在排出残气后按上述比例加人硫化氢气体。
        腐蚀试验后将试件取出,干燥2d〜4d后,仔细査看易熔合金元件的腐蚀状况;所有试件按4.4规定的方法进行静态动作温度试验。

        易熔合金元件按表6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能出厂。 表6 易熔合金元件出厂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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