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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用易熔合金元件通用要求 GA863-2010

    • 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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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易熔合金元件产品在包装中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的环境条件、贮存的环境条件、产品生产所依据的标准、使用说明、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络信息等内容。其中的“使用说明”应能为用户提供准确的安装操作方法。
    6.2易熔合金元件应附有产品数据单,产品数据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型号;
      b) 公称动作温度;
      c) 工作载荷:包括最大设计载荷和最小设计载荷;
      d) 产品批次及编号;
      e) 生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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