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汇总 > 正文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装置 第2部分:消防车辆动态管理中心收发装置 GA545.2-2005

    • 发布日期:2018-04-02
    • 浏览次数:1012
    4.10.1 目的     检验收发装置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适应性。 4.10.2 方法 4.10.2.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然后按正常工作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接通电源。 4.10.2.2 调节试验箱温度,使其在25℃±2℃温度下保持30min±5min,然后,以不大于1℃/min(不超过5min时间的平均值)的平均升温速率使温度升高至+40℃±2℃。 4.10.2.3 在+40℃±2℃温度下,保持14h,按4.3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4.10.2.4 断开电源,调节试验箱温度,降温至25℃±2℃,并保持30min±5min。 4.10.2.5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4.3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4.10.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试验后,试样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性能应满足3.2.2要求。 4.1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的相关规定。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