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外观质量检查
目测消防摩托车的外观质量应符合5.1.2的规定。
6.1.2 质量参数
消防摩托车的质量参数应按GB/T5373—2006中第6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3的规定。
6.1.3 最高车速
消防摩托车的最高车速的试验方法应按GB/T5384—1996中第4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4的规定。
6.1.4 外廓尺寸
消防摩托车的外廓尺寸应按GB/T5373—2006中第5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5的规定。
6.1.5 制动距离
消防摩托车的制动距离应按GB20073—2006中第5章的试验方法进行。制动的初速度为30km/h±2km/h,并根据实际车速对所测得的数据通过下面公式进行修正:
S0=S0ˊ×(v1/v1ˊ)²
式中:
S0——修正后的制动距离,单位为米(m);
S0ˊ——实测的制动距离,单位为米(m);
v1——制动初速度的规定值,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v1ˊ——制动初速度的实测值,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试验结果应符合5.1.6的规定。
6.1.6 加速行驶噪声
消防摩托车的加速行驶噪声应按GB1616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7的规定。
6.1.7 驻车性能
两轮消防摩托车的驻车性能应按GB/T15364—1994中5.2的试验方法进行。消防软管与卷盘转轴左右成45°分别抽拉至完全展开,试验结果应符合5.1.8.1的规定。三轮消防摩托车的驻车性能应按GB/T15364—1994中5.1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8.2的规定。四轮消防摩托车的驻车性能应按GB/T15364—1994中5.1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8.3的规定。
6.1.8 侧倾稳定角
三轮消防摩托车和四轮消防摩托车的侧倾稳定角应按GB/T16708—1996中第5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9的规定。
6.1.9 可靠性能
消防摩托车的可靠性应按GB/T5374—199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里程和里程分配按表12的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5.1.1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