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目的
检验终端机的基本性能。
5.4.2 方法
5.4.2.1 按照终端机的正常工作要求,将无线收发设备、定位设备连接至终端机,开启电源使终端机及相关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在终端机与中心接收设备之间建立正常的通信连接。
5.4.2.2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观察并记录终端机显示的位置(经、纬度)及车辆状态数据。
5.4.2.3 通过输入装置依次改变车辆状态,观察并记录终端机显示的车辆状态和位置数据,同时记录收发装置接收到该车辆状态与位置信息的时间间隔。
5.4.2.4 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模拟下达出动命令,观察并记录终端机接收到指令信息及传输时间。
5.4.3 要求
试样的基本性能应满足4.2.2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