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1 球镜度、柱镜度和棱镜度
7.6.1.1 焦度计法
使用检定合格的焦度计,测量护目镜佩戴位置处或生产商明示测量点的球镜度、柱镜度和棱镜度, 如果无法确定其佩戴位置或生产商未明示测量点,则应按7.1.3确定参考点后再测量。
7.6.1.2 望远镜法
7.6.1.2.1 仪器
望远镜法使用如下仪器:
a) 望远镜:使用标称孔径为20mm,放大倍率在10X和30X之间,带有分划板可调目镜的望远镜。
b) 照明目标:如图4所示,目标板为一个带有切割图案的黑片,把一个可调亮度的聚光灯放在目标 板后面并将其照明,必要时,可将光源的放大像聚焦在望远镜的物镜上。目标的大外环直径为 (23.0士0.1)mm,环孔为(0.6士0.1)mm,内小环的直径为(11.0士0.1)mm,环孔为(0.6士0.1)mm。 目标中心孔的直径为(0.6±0.1)mm。长形靶的标称长度为20mm,宽为2mm,间隔为2mm。
c) 滤光片:为了减小色差,可以使用在绿光光谱部分具有峰值透射比的滤光片。
d) 校准片:使用球镜度为0.06D、0.12D和0.25D的正、负校验镜片,校验镜片的球镜度允差均为 ±0.01D。
7.6.1.2.2 试验步骤
试验按如下步骤进行:
a) 把望远镜和被照明的目标放置于同轴且相距(4.60士0.02)m处。
b) 观测者对分划板和目标进行调焦,调节望远镜使之得到清晰的目标像。该位置为望远镜调焦刻度的零点。调节望远镜,使目标中心成像在十字分划板的中心位置处。该位置为棱镜刻度的零点。
c) 把镜片放在望远镜前面,测量护目镜佩戴位置处或生产商明示测量点的球镜度、柱镜度和棱镜 度,如果无法确定其佩戴位置或生产商未明示测量点,则应按7.1.3确定其参考点后再测量。
d) 转动目标或镜片,使镜片的主子午面对齐目标板的长条靶。望远镜先对一组长条靶聚焦(测量
值为D1,然后对与其垂直的另一组长条靶聚焦(测量值为D2)。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 (D1—D2)/2即为球镜度,两次测量结果之差的绝对值|D1+D2|即为柱镜度。
e) 未装成且覆盖单眼镜片的棱镜度:将被测镜片放在望远镜之前,如果十字分划板的交叉点落在 目标大圆环的成像区域之外,则棱镜度超过0.25A。如果分划板的交叉点落在目标小圆环的成像区域内,则棱镜度小于0.12A。
7.6.2 棱镜度互差
7.6.2.1 仪器
棱镜度测量仪原理示意见图5。
7.6.2.2 试验步骤
测量试样佩戴位置处或生产商明示测量点的棱镜度,如果无法确定其佩戴位置或生产商未明示测量点,则应按7.1.3确定其参考测量点后再测量。试验按如下步骤进行:
a) 在未放入试样(P)之前,调整被光源照明的光阑LB1:,使其在像屏B上成一个像;
b) 将试样放在头模的佩戴位置处,并置于透镜L2之前;
c) 调节试样以满足镜片与测量系统的光轴垂直;
d) 分别测量两镜片所成的像在垂直和水平方向的距离。
测得的位移距离以厘米为单位,除以2以后即可得到以棱镜度为单位的水平和垂直方向上的棱镜度互差。如果与双眼区域所对应的光束发生交叉,棱镜度为基底朝内;如果光束未发生交叉,棱镜度为 基底朝外。
7.6.3 透射比测量
7.6.3.1 仪器
分光光度计,精度为±1%。
7.6.3.2 试验步骤
在可见光波长范围内,每隔10nm测取镜片透射比的读数,计算出积分平均值。
7.6.4 广角散射测量
7.6.4.1 仪器
雾度计,光源应符合GB/T 2410—2008中7.1要求的A光源。
7.6.4.2 试验步骤
护目镜的广角散射测量按GB/T 2410—2008中7.1规定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