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导则
Directives for classification and type arranging of fire products
GA/T 1250-2015
2015-03-03发布 2015-03-0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1)归口。
本标淮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屈励、姚松经、王鹏翔、余威、刘连喜、庄爽、朱青、毛毅平、卢韶然、孙玉虎、韩伟平、 张立胜。
引言 1982年公安部曾发布GN 11—19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行业标准,后因标准代号变更停止使 用,消防产品型号编制长期处于缺乏通用标准的状态。
近年来,消防产品生产行业发展迅速,新产品、新装备不断出现。根据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颁发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22号令),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并公布《消防产品目录》,明确了消防产品的类别和品种。
本标准在《消防产品目录》所确定产品类别和品种的基础上,统一了消防产品型号编制的基本规则, 规定了消防产品的类别和品种代号,从而为消防产品的设计、生产和使用管理提供技术指导,以期逐步实现消防产品型号编制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