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应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
4.2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应遵循“预案支撑,分级响应;科学排烟,保证通信;重点突破,合理内攻”的原则。
4.3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应视情成立火场总指挥部,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具体组织和指 挥,协同单位按应急预案分级响应、协同作战,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4.4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应加强排烟、照明、通信、供电、充气和排水等作战环节的战勤保障工作。
4.5 公安消防部队应针对辖区不同类型的地下建筑制定相应级别的灭火作战预案,并进行熟悉和演练。
4.6 公安消防部队应熟悉辖区地下建筑的固定消防设施分布;消防员应掌握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