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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GB/T25208-2010

    • 发布日期: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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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目的
    提供一种标准的试验程序,用于评价固定灭火系统非金属部件耐太阳光老化的能力。 9.2 试验设备
    密闭型紫外线碳弧光耐候试验机,在试验空间内应满足9.3规定的试验条件参数。
    试验机内装有直径787mm,高451mm,每分钟可旋转一周的金属筒。金属筒的中心位置装有用高耐火透明玻璃制作的碳弧灯滤光罩,罩内垂直放置两根直径为12.7mm的碳棒。碳弧工作电压为交流120V~145V,工作电流为15A~17A。金属筒筒壁上方设置一个不随金属筒旋转、用于向试样淋水的固定喷嘴,淋水覆盖范围为金属筒周长的15%。金属筒内壁装有固定试片的金属卡板,并应使试 片的受卡面积尽可能小,以保证受光照的面积足够大,固定板的尺寸取决于性能测试所需的试片尺寸。
    9.3 试验条件参数
    9.3.1 以20min为一个周期,其中试样暴露在碳弧光中的时间为17min,暴露在碳弧光下淋雨中的时间为3min.。一个试验周期中金属筒内最高温度为+63℃±5°C。
    9.3.2 持续时间为360h。对于有防晒包装运输的试样,持续时间可减少到45h。
    当用本标准作为与碳弧光强度和淋雨量相联系的有关试验时,可根据需要对光照时间、淋雨时间以及试验所需的持续时间等条件参数进行调整。
    9.4 试样的处理
    将试样按试验机金属旋转筒内试片固定板的尺寸进行制作。
    9.5 条件试验
    9.5.1 在开始试验前,试验机的温度应处于室温下。将处于室温的试样放入试验机内金属筒的试片固定板上。
    9.5.2 多个试样放在同一试验机内进行试验时,各试样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10cm。
    9.5.3 将试验机温度、光照时间和淋雨时闾调控到4.6.3的规定。
    9.5.4 在规定的持续时间内应随时观察碳棒的燃烧情况,当一组碳棒燃尽后及时更换新碳棒,直至试验结束。
    9.5.5 试验结束后取出试样,在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不超过70%RH的条件下放置24h。
    9.6 试验结果的评定
    试验结果的评定由被测试样的产品标准提出,可包括以下内容,
    a) 试样外观变化;
    b) 按产品标准要求对试样的性能进行测试得出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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